第一节 股票与股票市场概述

一、股票和股票市场的产生与发展

世界上第一家股份制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1695年,英国已有大约100家股份有限公司。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股份制开始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19世纪中叶,美国产生了一批依靠发行股票和债券而融资的铁路公司、采矿公司和银行,股份制逐步进入主要的、资金需求巨大的经济领域。19世纪后半叶,股份制进入日本和中国。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涌现出了一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亦在洋务运动时期建立了一批官办和官商合办的股份制企业。1873年成立的轮船招商局发行了中国最早的真正意义上的股票。

股票是一种长期融资工具。为了增强股票的流动性,股票交易的场所产生了,即股票交易市场。1609年,一些商人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海外贸易公司的股票,形成了股票交易市场的雏形。1773年,伦敦正式成立了英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即伦敦交易所。1792年,24名股票经纪商在纽约华尔街组织成立了“纽约证券交易会”,它是美国纽约交易所的前身。

进入20世纪,股票市场发展迅速,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自由放任阶段(1900—1929年)

在20世纪前30年,美英等国的股份公司迅速增加,使股票市场规模扩大和公司筹资能力迅速提升。一方面,发行市场迅速扩大,流通市场空前繁荣,交易量直线上升;另一方面,由于缺乏监管,股票欺诈和市场操纵时有发生,自由放任带来了严重的过度投机。当时,主要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普遍被抬高到极不合理的程度,远远超过其实际价值。1929年10月29日,资本主义世界发生了严重的金融危机,作为经济“晴雨表”的各国股票市场相继出现了暴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2.法制建设阶段(1930—1969年)

1929年经济危机之后,各国政府对股票市场开始全面加强法治和规范化建设。以美国为例,政府开始从法律上对证券市场加以严格管理,在1933年制定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等一系列严密可行的证券法律。1934年,美国成立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直接对股票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为美国证券市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证券市场奠定了基础。其他有关国家的证券法治建设也不断加强,股票市场逐渐规范。

3.迅速发展阶段(1970年以后)

进入20世纪70年代,随着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经济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的提高,东南亚和拉美发展中国家经济的蓬勃兴起,以及计算机、通信和网络技术的进步,股票市场步入了迅速发展的阶段。

二、股票的概念、特点与分类

(一)股票的概念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二)股票的特点

1.不可偿还性

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进行转让。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股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

2.参与性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志和享有的经济利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数量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

3.收益性

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公司盈利水平的高低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获得差价收入。

4.流通性

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一般来说,可流通的股票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的敏感度越低,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对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

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

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会受到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

(三)股票的分类

1.根据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划分

根据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股票。

(1)普通股股票。普通股股票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票基本权利和义务。与优先股股票相比,普通股股票是标准的股票,也是风险较大的股票。普通股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基本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①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其中首要的是可以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普通股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建议权和选举权。

②公司资产收益权。普通股股东拥有公司盈余分配权,这一权利直接体现了其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普通股股东行使资产收益权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第一,法律上的限制。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在支付普通股股票的红利之前,应按如下顺序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二,其他方面的限制。

③剩余资产分配权。普通股股东行使剩余资产分配权也有一定的先决条件:第一,普通股股东要求分配公司资产的权利不是任意的,必须是在公司解散清算之时。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资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费,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④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还享有以下主要权利:第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第二,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依法转让。股东转让股份应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转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限制。第三,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购新股。股东大会应对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做出决议。股东的这一权利又称为优先认股权或配股权。

(2)优先股股票。优先股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备件。优先股股票的特征包括股息率固定、股息分派优先、剩余资产分配优先、其股东无表决权。

优先股股票因拥有的具体优先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个种类:

①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当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无力发放股息时,累积优先股的股息可以累积到下年股息之中,在发放普通股股息前补付。而非累积优先股的某期末支付的股息不能累积到下一期。就这一点来看,累积优先股比非累积优先股有优越性。

②参与优先股、部分参与优先股和不参与优先股。

当公司盈利较多时,优先股按预定的利率优先于普通股分得股息。对普通股股息分配后的剩余盈利,参与优先股能与普通股一起分享利润分配,部分参与优先股有权参与一个额度的分配,不参与优先股只能按规定分享定额股息而不再参加其他形式的分红。

③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股票的特点是允许股东在一定的时期里,按一定的比例将优先股股票转换为普通股股票。转换的比例一般是预先规定的,转换的比价视两种股票的价格而定。

2.根据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划分

根据是否记载股东姓名,股票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各股东的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记名股票的特点包括: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可以一次或分次缴纳出资;转让比较复杂或受限制;便于挂失,相对安全。

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不记名股票的特点包括: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认购股票时要求一次缴纳出资;转让相对简便,安全性较差。

3.根据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划分

根据是否在股票票面上标明金额,股票可分为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有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票。这一记载的金额为票面金额、票面价值或股票面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股的金额相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等于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这样,有面额的股票的票面金额就成为发行价格的最低界限。

无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票面额,只注明它在公司总股数中所占比例的股票。无面额股票也称为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无面额股票的价值随着股份公司净资产和预期未来收益的增减而相应增减。20世纪早期,美国纽约州最先通过法律,允许发行无面额股票。此后,美国其他州和其他一些国家也竞相仿效。但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包括中国)的公司法规定不允许发行这种股票。

三、股票市场的概念与分类

(一)股票市场的概念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交易的场所,包括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两个部分。在发行市场,股份公司通过面向社会发行股票,迅速集中大量资金,实现生产的规模化经营;而社会上分散的资金盈余者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投资股份公司,谋求财富的增值。流通市场一方面为股票的流通转让提供了基本的场所,另一方面也可以刺激人们购买股票的欲望,为一级股票市场的运行提供保证。

(二)股票市场的分类

1.根据市场的功能划分

根据市场的功能划分,股票市场可分为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发行市场,也称一级市场,是指从规划股票到销售股票的全过程。发行市场是资金需求者直接筹集资金的市场。发行市场的特点包括:一是无固定场所,发行者可以在投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和证券公司等处发行,也可以在市场上公开出售新股票;二是没有统一的发行时间,由发行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市场行情走向自行决定何时发行。

股票交易市场,也称二级市场,是指已经发行的股票按时价进行转让、买卖和流通的市场。这一市场为股票提供了变现的可能,它是建立在发行市场基础上的。

2.根据市场的组织形式划分

根据市场的组织形式划分,股票市场可分为交易所市场、场外交易市场、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

交易所市场是指证券交易所,它是由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有关设施,并制定各项规则以形成公正合理的价格和有条不紊秩序的正式组织。证券交易所作为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其本身并不持有证券。它也进行证券的买卖,但主要是为交易双方的成交创造或提供条件,并对双方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

场外交易市场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而言的,广义而言,凡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都可称为场外交易。由于这种交易最早是在各证券交易机构柜台上进行的,因此也称柜台交易市场。与证券交易所交易相比,场外交易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是由证券自营商来组织的。交易价格是通过买卖双方协议达成的,一般是由证券自营商挂出各种证券的买入价和卖出价,卖者和买者以此价进行交易。场外交易市场不像证券交易所有较高的上市条件,而且管制少、灵活方便,因而成为中小企业和具有发展潜质的公司流通证券的主要场所。

第三市场是指原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在场外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三市场最早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在美国,长期以来,证券交易所都实行固定佣金制,并且对于大宗交易也没有折扣佣金,这导致买卖大宗上市证券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通过在场外市场交易上市证券以降低其交易费用。但是,现在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取消固定佣金制,由交易所会员自行决定佣金,从而降低了第三市场的吸引力。

第四市场是指大机构投资者不经过经纪人或证券自营商,彼此之间利用计算机网络直接进行大宗证券交易所形成的市场。这种交易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交易费用。它的存在和发展一方面给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也给证券市场的监督增加了难度。

专栏

我国股票市场的股票种类周正庆.证券知识读本 [M]. 2版.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7-28.

我国股票市场上存在各种各样的股票,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对其进行分类。

1.公司股票业绩视角下的绩优股、垃圾股和蓝筹股

绩优股是指业绩优良的公司的股票。在我国,投资者衡量绩优股的主要指标是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一般而言,每股税后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在全体上市公司中稳定处于中上游,公司上市后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显著超过10%的股票当属绩优股之列。在国外,绩优股主要指的是业绩优良且比较稳定的大公司股票。这些大公司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在行业内达到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形成了经营规模优势。其利润稳步增长,市场知名度很高。绩优股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和投资价值。其公司拥有资金、市场、信誉等方面的优势,对各种市场变化具有较强的承受和适应能力。绩优股的股价一般相对稳定且呈长期上升趋势。

垃圾股是指业绩较差的公司的股票。这类上市公司或者行业前景不好,或者经营不善,有的甚至进入亏损行列。其股票在市场上表现得萎靡不振,股价走低,年终分红也较差。

在海外股票市场上,投资者把那些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支配地位、业绩优良、交易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称为蓝筹股。“蓝筹”一词源于西方赌场。在西方赌场中,有三种颜色的筹码,其中蓝色筹码最为值钱,红色筹码次之,白色筹码最差。投资者把这些行话套用到了股票上。蓝筹股并非一成不变的。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改变及经济地位的变化,蓝筹股的排名也会有所变更。

2.公司注册地点和股票的上市地点视角下的红筹股、A股、B股和H股

红筹股这一概念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香港股票市场。投资者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在中国香港地区上市的股票称为红筹股。

对红筹股的定义目前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按照业务范围来区分。如果某个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在中国内地,其盈利中的大部分也来自该业务,那么这家在中国境外注册、在中国香港地区上市的股票就是红筹股。国际信息公司彭博资讯所编的红筹股指数就是按照这一标准来制定的。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按照权益多寡来划分。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大部分直接来自中国内地,或者具有内地背景,也就是为中资所控股,那么这家在中国境外注册、在中国香港地区上市的股票才属于红筹股之列。1997年4月,恒生指数服务公司着手编制恒生红筹股指数时,就是按这一标准来划定红筹股的。通常,这两类公司的股票都被投资者视为红筹股。近年来出现的红筹股,主要是内地一些城市将其在香港的窗口公司改组并在香港上市后形成的,如上海实业、北京控股等。红筹股已经成了除B股、H股外,内地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一条重要渠道。

A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港、澳、台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在2001年2月前,B股的投资人仅限于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人。2001年2月19日之后,中国证监会宣布对内开放B股市场,准许持有合法外汇的境内居民自由开户买卖B股。

H股又称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的股份。自1993年在中国香港地区发行青岛啤酒H股以来,我国先后有多家企业在境外上市。这些企业基本处于各行业领先地位,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国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增长潜力。

3.投资者视角下的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G股、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和库存股

国有股是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总称。其中,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国有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根据法人股认购的对象的不同,法人股可进一步划分为境内发起法人股、外资法人股和募集法人股三个部分。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G股是指已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被股东大会通过后复牌,并在其股票简称前增加英文字母G。

公司职工股,是指公司职工在公司公开向社会发行股票时按照发行价格认购的股份。《股票发行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公司职工股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职工股在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后,即可安排上市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未再对公司职工股做规定,实践中也不再存在公司职工股这一股份类别。

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我国进行股份制试点初期,出现了一批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只对法人和公司内部职工募集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这类公司被称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作为投资者所持有的公司发行的股份被称为内部职工股。1993年,国务院正式发文明确规定停止内部职工股的审批和发行。含有内部职工股申请上市的公司,其内部职工股在新股发行期满三年后上市。

库存股也称库藏股,是指由公司购回而没有注销,并由该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库存股与未发行股份类似,其持股人没有投票权或分配股利的权利,在公司解散时也不能变现。

4.股票来源视角下的配股、转配股和送红股、转增股本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相应程序,旨在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行为。按照惯例,公司配股时,新股的认购权按原有股权比例在原股东之间分配,即原股东拥有优先认购权。

转配股是我国股票市场特有的产物。国家股、法人股的存有者放弃配股权,可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其他法人或社会公众。这些法人或社会公众行使相应的配股权所认购的新股,就是转配股。转配股的产生有以下几个来源:一是国有股转配股权给社会公众股,二是法人股转配股权给社会公众股,三是已有转配股接受送股或配股后所产生的新股。转配股在过去一直不能上市流通。为了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2000年3月,中国证监会决定,转配股从2000年4月开始,用24个月左右的时间,逐步安排上市流通。上市的方式是按照产生转配股的时间先后,分期、分批陆续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公司有多次转配行为的,按首次发生转配股的时间确定上市顺序,并同时全部安排上市。自2005年5月后,沪、深市场的存量转配股已全部实现上市流通。

送红股是指上市公司将本年的利润留在公司里,发放股票作为红利,从而将利润转化为股本。送红股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的总额及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但总股本增大了,同时每股净资产降低了。

转增股本是指公司将资本公积金转化为股本。转增股本并没有改变股东的权益,但增加了股本规模,其客观结果与送红股相似。

转增股本和送红股的本质区别在于,送红股来自公司年度税后利润,只有在公司有盈余的情况下才能向股东送红股。而转增股本来自资本公积金,它可以不受公司本年度可分配利润的多少及时间的限制,只要将账面上的资本公积金减少一些,并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就可以了,因此严格来说,转增股本并不是对股东的分红回报。

我国相当多的上市公司以送红股的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这在国外成熟股票市场上是较为少见的。海外投资者更注重现金红利,所以发行H股的公司多采用现金分红。为加强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证券监管机构采取了积极的政策,要求上市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鼓励更多地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5.公司状况视角下的PT股、ST股及其相关种类的股票

PT股是指停止任何交易、价格清零、等待退市的股票。PT是英文“particular transfer”(特别转让)的缩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三年亏损等情况,其股票将暂停上市。

ST股是指经过特殊处理的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并在它们股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被称为ST股。

∗ST股表示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的股票,有退市的危险。ST股表示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的股票。SST股表示公司经营连续三年亏损,有退市危险,还没有完成股改的股票。SST股表示公司经营连续两年亏损,还没有完成股改的股票。S股表示公司还没有完成股改的股票。

6.大盘股、中盘股与小盘股

大盘股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约定俗成指股本比较大的股票。大盘股,通常指发行在外的流通股份数额较大的上市公司股票。

从盘面上来看,一般流通股本在1亿元以上的个股被称为大盘股;5000万~1亿元的个股被称为中盘般;不到5000万元的个股被称为小盘股。但随着许多大型国企的上市,这一概念也发生了转变。目前,市面上的说法是看这家上市公司的流通盘,一般在5亿元以上就算大盘股了,但这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

事实上,大盘股、小盘股都是一个相对概念,主要按流通市值来算。所谓相对概念,是指某一只股票过去算是大盘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有更大规模的上市公司出现,这只股票有可能会慢慢变为中盘股。

中盘股是指流通市值比蓝筹股或大盘股要低,但高于小盘股的一类股票。

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框定中盘股的流通盘究竟在多大范围内,不同市场和不同时期中盘股的标准都不一样。以当前A股市场为例,我们从经验上认为流通市值在10亿~100亿元范围内的股票都可以视为中盘股。

中盘股往往结合了大盘股和小盘股的优势,并且弱化了它们的劣势。比如,中盘股比大盘股的成长空间更大,比小盘股流动性更好、更为稳健。此外,中盘股公司业务通常比较单一,比较容易分析,市场对其研究也较为充分。而且由于中盘股数量最多,比较容易出现投资机会。市场上有专门投资中盘股的基金。

小盘股是相对于大盘股而言的。小盘股是发行在外的流通股份数额较小的上市公司的股票。现在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都属小盘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