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旅游者能否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

依照《旅游法》相关规定,在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报价旅游合同的自身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这里强调下旅游者必须要在旅游行程开始前转让,如果是行程已经开始,旅行社是可以拒绝转让的,而且,因旅游者转让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权利义务所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来承担。这种情况下旅游经营者不承担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