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监督管理
书名:
抚养赡养类法律法规
作者名:
叶浦芳主编
本章字数:
461字
更新时间:
2021-05-31 09:44:30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家庭寄养工作负有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一)制定本地区家庭寄养工作政策;
(二)指导、检查本地区家庭寄养工作;
(三)负责寄养协议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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