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过路客
  • 王承志
  • 7192字
  • 2023-10-23 10:20:26

一 缘起

有些事情很莫名其妙,毫无逻辑可言。比如你时常会想到某个人,那个人却不是值得你牵挂的人,不是你暗恋的某个女人,甚至不是你的仇人,那只是一个和你有点瓜葛但是彼此间关系绝不密切的人。怪吧。我说的就是野和尚那家伙,我都懒得提起他的名字。那家伙倒是说过,我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半斤绿豆烧下去了,舌头都大了,酒后吐真言,让你没有理由怀疑他的真诚,但是我一点都不感动,也从来没有承认过这一点。相反,我在心里暗自嗤笑,觉得这家伙分明是在讨好拉拢我,或者说是在挖苦我。虽然,我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看见他了。他住的那间三层阁,应该蓬满灰尘,霉气熏天了。在此之前,他也有过几次失踪,每次都是不告而别,一走便音讯全无,有时是几个月,有时是两三年,等到他再度出现,都会让我们感到错愕或惊奇。这家伙也就这点本事,耍点花腔,弄点障眼法,卖弄些小聪明,仅此而已。这一次玩失踪,好像时间太长了一些。我只是有点好奇,派出所和居委会怎么没有把他列为失踪人口,顺便把他的房子收掉。我没有查过法律条文,不知道失踪几年才算是失踪。我有好几年没看见他了,这算不算他已经失踪了的理由。好像我说了不算的,要家属说了才算。家属去报失踪,而且最好是老婆去报案,警察才会当回事。可惜他没有老婆。他也没有单位,不会有单位里的人去关心他,打听他的下落。他完全是独来独往。他倒是有过单位的,但那些单位都把他除名了,每次离开单位,他走得都非常不体面,灰头土脸,仓皇出逃。那几次被单位除名,似乎都和女人有关。他太花绰绰了。

因为时不时会想到他,所以连带着也会想到若干年前的某次聚会。回想起来,那次聚会非常诡谲。现在的人都喜欢用诡异这个词,其实诡异和诡谲还是有区别的。那次聚会其实稀松平常,但是它所发生的时间段,那种延续了几个月甚至几年的人们近乎癫狂的状态,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并且波及人数空前广泛的集体行为,只能用“诡谲”来形容。本来人和人是有差异的,千姿百态,各有风貌,都是独特的“这一个”。然而突然之间,大家都像是走火入魔了,有了共同的鲜明特征,贴上了一模一样的标签。人们一觉醒来,揉揉眼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盘算今天会有多少进账。潜藏内心深处的某种神奇物质被激活,一个个都成了生意人,至少是以生意人自居;一个个都成了二传手,而且都自以为是国家排球队水平;一个个都成了打桩码子,都成了谈判高手,好像钞票唾手可得。你到马路上转转,你去单位里看看,甚至在自己家里的饭桌上,一个个都醉眼蒙眬,脸泛潮红,要是握握手,都是汗津津湿漉漉的。这和职业没有关系,这和喝不喝酒也没有关系,就是一种状态。神志当然也是清醒的,只是突然之间,人们的交际能力和表达欲望急速提升,急速高涨。人们四处出击,随便搭讪,一接上话就滔滔不绝,手里都有转弯抹角来的或者子虚乌有的热门商品和原材料,互通有无。这样的时日,史上称之为“全民经商热潮”。不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人,你都不好意思说你曾经轰轰烈烈地活过。那样的景象,以前没有过,将来也不会再现,所以格外值得留恋回想,回味无穷。

那次聚会,我在后面还会提到,之所以在开始的时候引一引,是为了引出野和尚那个家伙,而事实上,野和尚和那次聚会又没有丝毫关系。

那次是我们初中班级的老同学聚会。我们在南京路上的南新雅包了四桌,打通了几个包房。班主任俞先生也请来了。俞先生是女的,到了中学,老师就不叫老师了,规格上去了,不管男的女的,统统叫先生。俞先生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太太了,除了白皙的脖颈上绕了无数道纹路,并不显得特别老,而且中气十足。老太太仗着她的特殊身份,开小灶,私下游说,给每个同学讲她手里有一亩地,在浦东三林塘,前面有条小河,后面有片竹林,地势环境极好,开价两万五千块,升值潜力可想而知。当时普遍还没有意识到土地的价值,大家只是对具体的原材料或者成品半成品感兴趣,对她说的话也是半信半疑,但碍着她是班主任,都嗯嗯啊啊地敷衍着。还有个叫谭劳劳的同学,同窗三年,没听他说过超过三十句的话,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他“哑子”的,哪知道今日铁树开花枯木逢春了,只见他满面春光在几个桌子间游走,口若悬河,口吐莲花,口沫飞溅,说他手里有十八吨硼砂,有意向的,价格还可以谈,谈得拢,一个电话就可以送货上门。我被他说得烦了,而且让我恼火的是,我根本不知道硼砂是派什么用场的。我说,你确定你有十八吨硼砂,而不是只有十三吨,或者七吨、九吨?哑子鄙夷地白了我一眼,说,你大概吃得太饱了是吧,究竟有几吨这个问题很重要吗?我讲十八吨,只是因为这个数字听起来比较顺耳。我说,那你讲讲看,硼砂是派什么用场的?他说,硼砂派什么用场,关我屁事啊!我只是个卖硼砂的,懂那么多干啥。我说,你又不是在硼砂厂工作的,你是在同寿堂里做的,你怎么……?不过我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他吼道,你刚才说你手里有两吨硅酸盐水泥,你是水泥厂供销科的吗?你不是在成都北路凤阳路转角摆摊头卖尼龙袜的吗?卖尼龙袜的可以卖水泥,我同寿堂煎中药的不可以卖硼砂啊?不要欺人太甚好吧。他的声音很响,其他人都朝我们这边看过来。

我讪讪地离开了,转身倒了杯饮料,一饮而尽。我掉头四顾,猛然间心头一颤,心脏停跳了一秒钟。

他不在。

野和尚不在。

那个最应该在这种场合出现,并且风头无二独领风骚的家伙,今天居然不在。

此时,我们失去他的音讯,大概有三四年了。我竭力回想了一下,记起了他的名字,很生疏,这个名字似乎和他一点关系也没有。这么多年来,我们从来都只喊他的绰号,开始是“馋痨坯”,后来是“野和尚”。中间好像还有其他几个绰号,但使用时间都不长。“野和尚”这个绰号的使用时间最长,贴骨贴肉,生动传神,一经启用,便流传至今。我屡屡提到这家伙,看架势似乎是要给他写传。如果要给他写传,我是说如果,那么,这个世界上大概再也不会有比我更合适、比我更了解他的人了。问题是,他配吗?

我之所以提到他,不是因为他有多重要,或者说他的身份有多么显赫,不是的。事实上,他不是什么不世出的才俊,只是个懂点歪门邪道懂点投机取巧的凡夫俗子,除了在搞女人方面道行深点,他基本上就是个一事无成的可怜虫,丢人现眼的小丑。

不过,这样的聚会,他不应该缺席。缺了他,多少有些寂寞无趣。就像你去看马戏表演,要是你发现整场下来居然没有小丑,失望吧?那种戴着个夸张红鼻子或者画着突兀白鼻梁的小丑一出现,都用不着开口,观众便欢乐无比。他摇摇晃晃地提着根钓鱼竿走下台来,就这么朝观众席里一撩,就撩出条活蹦乱跳的鱼来;或者驯兽员在指挥一头庞大的黑熊踩一个大圆球,他冒冒失失地上去逗黑熊,被黑熊扇了一巴掌,倒地不醒,被几个大汉扛头扛脚扛下去;或者别人在走钢丝,他也不自量力地爬上高台,战战兢兢地去走钢丝,走得险象环生,观众乐不可支,口哨声、尖叫声四起,巴不得他立时三刻从钢丝绳上摔下来。小丑就是那种制造意外制造惊喜的人。观众知道他有点本事,但根本不在乎他有没有本事,观众就是来看他出洋相的。

野和尚就是这样的角色。这样说他,似乎有欠公允,太刻薄了。没有办法,公众评价往往就是这样的。你能说公众评价有失偏颇吗?你能一个个去解释,说野和尚不是这样的人吗?吃得空哦。

平心而论,野和尚还是个蛮有意思的人,无赖,狡猾,下作,虚荣,狂妄,精明,野心勃勃,甚至有几分令人不可捉摸的未卜先知。很难想象一个人可以活得反差这么大,可以活得这么跌宕起伏,这么潇洒,这么失败。这样的人很适合写进小说,这个念头我也转过无数次,只是写小说太难了,难得就像是古董造假,而且性质上写小说和古董造假也很相似:都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都是新的,却想尽方法把它做旧;明明是假的,却要让它看上去像真的一样。古时候,把假古董说成是赝品。赝品这个赝字,从贝,雁声,字形风雅又华丽,一点不低俗可恶,可见古人并不把仿造古董当成是件下贱的事情。可见把写小说和古董造假相提并论,没有丝毫不敬。

记忆是很奇妙的,它是跳跃的,是紊乱的,是次序颠倒甚至是不可捉摸的。就像某人说的,记忆就像是阁楼上的疯女人,你能听到她的尖叫,却无法得知她真实的面容。某些你以为发生过的事情,其实未必真实发生过;你赌咒发誓拍胸脯说那是千真万确的,其实那些事情被你在不知不觉中加工过了,让你误以为是这样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记忆常常会欺骗我们,记忆常常是不牢靠的。我看某些人的回忆录,某年某月某日某个时辰发生了某件事情,色彩斑斓,细致入微,言之凿凿,时隔几十年,描写得就像是昨天刚刚发生的那么新鲜,即便如此,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那家伙是在信口开河。你不能因为自己胃口不好,就妒忌别人饭量大;你不能因为自己记性差,就武断地说别人肯定是在编造。你难道就不能宽容地假设作者博闻强识记忆力超群吗?而且说不定作者一直有记日记的习惯呢。

野和尚的故事,我不敢保证百分之百是真的,但至少我以为是真的。比如我此刻跳出来的一段记忆,就很突兀,发生在一个雨后的下午。


那时我们大概十五六岁年纪,正当好年华。我和勤发、阿梁三个人,一起回家换好衣服,到老大昌喝咖啡吃掼奶油去。之所以说回家换衣服,是因为这样的行头我们都只有一套,平时不舍得穿的,出门才穿。三个人服装统一,走出去装“透”,透是切口,是扎台型的意思。除了夏天平脚裤的颜色不一样,有白的有灰的有黑的,上身都是蓝颜色的小翻领运动衫,短袖的,脚上是白袜子,一双镶白边的黑布松紧鞋。黑布松紧鞋必须是镶有一道白边的那种,才有派头。我们把这种鞋叫做懂经鞋。那时候,“懂经”两个字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切口,见面先问你,你懂经吧?也就是问你,你拎得清吧?当然不只是拎得清拎不清的意思,还有时髦、懂路数、扎台型的意思。也有一种不镶白边的松紧鞋,那就不是“懂经”鞋了,是小公园里打太极拳的老梆瓜穿的。懂经鞋也有缺点,洗过以后,那道白边就泛黄了,很难看,必须在它将干未干之时,用白鞋粉调成糊状,均匀地涂抹上去,干了以后,穿出去又白得耀眼了。白跑鞋也是这样的,要靠人服侍。我们几个剃的都是板刷头,留半厘米长短的头发,几乎能看到发青的头皮,清水不打蜡克。想惹是生非的,或是不怕惹是生非的,或是怕惹是生非又生怕别人知道自己怕的,都剃这种发型。我们几个介于第一种和第二种之间,但总的来说,偏第三种的成分更多些。因为刚下过雨,地面的凹陷处会形成小水塘,我们走得分外小心,踮脚走,免得弄脏了鞋子。从凤阳路穿过去,是凯司令,凯司令也有咖啡和掼奶油的,但是路太近了,荡马路是要荡的,荡得越远越好,这副打扮就是出来荡的,就是出来扎台型的。我们决定荡到淮海路的老大昌去。

阿梁说,野和尚一直鬼戳戳跟在我们后面。我说,不要回头看,不要理睬他。到了老大昌,我们上楼梯的时候,我朝马路对面瞥了一眼,看到野和尚顶着一头乱草窠,踢里踏拉地跑过来,一路发出咔哧咔哧的声音。

我们穿平脚裤,在里面套一条游泳裤,否则平脚裤的裤管太短,蛋很容易从裤管里漏出来。野和尚也穿平脚裤,是摆香烟摊的女人自己缝的,龙头细布的料子,染成海军蓝,软塌塌的,蛋特别容易钻出来。他们家没有条件买游泳裤,摆香烟摊女人便用一小块旧的人造革,缝成一个兜,让野和尚兜在蛋下面,起固定作用,效果不错,但裤子前面会拱起一块,很不雅观,走路时还不明显,一跑动,还会发出咔哧咔哧的声音。我们开始不明所以,趁他上厕所时猛地扒下他的裤子,这才发现那个奇特的兜,把我们笑了个半死。他倒也不生气,很镇定地把人造革兜摆摆正,用带子系好,再把平脚裤拉上去,笑着说,不要欺负穷人,好吧?这是他的口头禅。哪怕到了冷天,他不穿平脚裤了,身上依然会发出怪声音。一年四季,他身上都会发出怪声音,大部分时间是金属声音。没办法,这样的人,你不欺负他,简直是天理难容。

我们在店堂里坐定,喝咖啡的时候,野和尚也畏畏葸葸地走进来了。要是在以前,老大昌的服务生会把他赶出去的,现在这样的年代,服务生只能用眼神鄙视他。我们都有意不朝野和尚看,顾自说话。阿梁此时把掼奶油端过来,我们一人一杯,用木勺舀着吃。我们坐的是有高背的车厢位置,野和尚站在我们边上,看着我们吃,搔头皮。那个服务生终于摒不住了,说,喂喂喂,朋友走开点好吧,你头皮屑落到别人杯子里,别人还有胃口吃吗?你龌龊头发落到地上,我打扫起来蛮麻烦的晓得吧?这是在赶他走了,已经算得上客气了。我们都笑了。他的一头乱草窠太触目惊心了。我们知道他很羡慕我们的板刷头,但是他不能剃板刷头,先天条件不足,头形太怪了,就像是蹩脚的点心师傅做小笼包,捏不出二十四个褶子,索性就在包子中间捏只尖角,还声明,卖相难看,味道差不多的。他的头顶就有只尖角,不得不把头发留成乱草窠。很多年后,留长发的男人渐渐多了,甚至还有在脑后拴一条辫子的,那些要么是诗人或者艺术家,要么就是想让人以为他是诗人或艺术家的。我们那时留这种杂乱无章长头发的不多,马路上偶尔遇到一个,基本上是讨饭的叫花子,或者是像野和尚这样有生理缺陷的。野和尚没有理睬服务生的挑衅,他的心理承受力早就锤炼得非常强大了。他说,阿民,给我也买杯掼奶油吃吃好吧,做做好事,我还从来没有吃过掼奶油;或者,挖一勺,让我尝尝味道。说得非常可怜巴巴。我们不理他,把木勺舔得稀里哗啦。他说,这样好吧,看到靠窗口位置的老女人了吧,我去香她面孔,香出声音来,你们就请客我吃杯掼奶油,好吧?勤发说,只会嘴巴老,谅你也不敢。野和尚会错意了,以为我们默许了,就朝那女人的桌子走去。

那老女人打扮时髦,懂得保养,不会有人讲她是老太婆,更加合适的称呼是“老妖怪”。只见他对着老女人的耳朵端详了一番,便俯下身体一只手圈过老女人的头颈,对着她的脸啵啵啵香了几记,声音很响。我们都惊呆了。野和尚和我们是一样的年纪,香女人面孔香得如此老道,这套功夫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学来的?我们以为接下来的一幕必然是老女人扇他耳光,左右开弓。谁知那老女人看着他一动也不动。老女人大概觉得面前的男人如此年轻如此稚嫩,动作却如此粗野,直接上腔,简直毛糙得可爱,粗野得可爱。再仔细一看,他的头发乱糟糟,脚上的解放跑鞋也很破旧,但他的脸是清秀的,宽阔肥厚的鼻子让他显得沉稳忠厚;嘴唇也厚,那几下啵啵,啵得十分肉感,而且他的眼梢很长,显得温和并且耐人寻味。那个老女人似乎非常喜欢探究这双眼睛,而当她在探究这双眼睛时,会忽略眼睛主人破敝的穿着,于是那老女人来不及愠怒,就像是受惊吓过度,瘫软了,并且对他笑了笑。我们都看呆了。阿梁说,怪吧,老女人被男人占了便宜,居然不发火。我说,到底啥人占啥人便宜?老女人赛过补了只童子鸡,占便宜的是老女人好吧。野和尚抬头看看我们,又圈着那女人香了几口,香得那女人身体都扭动起来了。

这种场面发生在老大昌不足为奇,服务生也习以为常了,看都不朝那边看。店堂里的人也是见怪不怪。老大昌里流氓阿飞赖三经常来光顾的,野和尚就是穿得寒酸了点,要是皮子挺一点,头发吹吹风搽点发蜡,完全具备阿飞的条件。他放开老女人时,老女人还有点依依不舍。他得意洋洋地走回我们这边,笑笑,笑得很无赖,说,怎样,香过了,可以买杯掼奶油了吧?我们一起看向那老女人,这次看清楚了,那老女人至少五十岁了,脸上却显出十八岁的红晕。我说,你应该叫老女人买给你吃。老女人一直在朝你看,你刚刚香她面孔香她头颈,香得她适意死了。你现在过去不要讲掼奶油,奶咖奶油小方栗子蛋糕,随便你点。说完,我们几个狂笑。说归说,我们还是给他买了杯掼奶油。这家伙坐下来,用木头小勺舀了一口,闭上眼睛细细品味,突然浑身颤抖起来,带着哭腔说,太好吃了,掼奶油太好吃了!我以前以为世界上皮蛋最好吃,到了小学两年级,吃过红肠了,觉得世界上红肠最好吃,后来吃到一粒奶油太妃糖,我觉得世界上奶油太妃糖最好吃。原来我错了,大错特错了,皮蛋算啥,红肠算啥,奶油太妃糖算啥,统统掼到角落头去。这个世界上,掼奶油才是最好吃的,甜到你心里去,腻到你心里去,奶味道钻到你心里去。他一边吃,一边抽抽噎噎,像是喜极而泣。我们看着他,不知说什么好。

那个老女人慢慢吞吞地经过我们身边,她是绕了一点路才经过我们这边的,然后停留片刻。野和尚的心思全部在掼奶油上面,完全不理睬老女人。老女人有点失望,出了门,在楼梯口又逗留了一会,看到他没有追出去,一跺脚,恨恨地走了。

隔了好一会儿,野和尚才从恍恍惚惚的状态中清醒,心满意足地舔舔嘴唇,挥挥手说,谢谢阿民,谢谢勤发,谢谢阿梁!我开路了,这半杯掼奶油带回去,让老娘尝尝味道。

我们几个还在回味刚才那一幕。勤发说,野的,招呼也不打,上去就香面孔,女人犟也不敢犟。野蛮的。阿民,这种事情你做得出来吧?我说,大庭广众香陌生女人面孔,这种下作事情我做不出的。我本来以为我们三个人算得无赖了,和野和尚比比,我们可以算优秀青少年了。从小看他长大的,野和尚今天这个动作一做,一鸣惊人,我们好像不认识他了。勤发笑道,阿民,你不要摆出长辈的样子,你几岁,他几岁,我们一样年纪好吧,都是七一届。阿梁说,无赖坯,要多少无赖就有多少无赖。老女人经过的时候,我有意观察了一下,面孔上的口水也没揩干,不舍得揩掉。我们几个狂笑。我说,发现了吧,野和尚其实长得蛮清秀的,否则,老女人也不会心甘情愿让他香面孔。

我们已经说不清当初是谁给他起的绰号,叫他“野和尚”,太恰切了,太灵了。绰号里有“和尚”两个字,不是说他以后会出家当和尚,或者说他像和尚一样心静如水恪守清规,而是他的面相像和尚,方面阔耳,眉目清秀,鼻子宽阔多肉,眼睛特别亮,想象中唐僧就是这样的相貌,只不过唐僧的头顶没有这么尖。即使野和尚真的当了和尚,也是无法无天的和尚,也是野豁豁的和尚,比鲁智深还要野豁豁。鲁智深只是喝酒吃肉,并不近女色,叫他花和尚其实有点冤枉他。野和尚不一样,野和尚这点年纪就表现出拆白党的本色。那时候,我们能看到的书不多,也不知道肉蒲团和清蒲团的区别。现在想来,野和尚天生就是个肉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