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签约公司的思考
- 不能吃瓜,当明星还有什么意思
- 欢乐福满多
- 2434字
- 2025-04-10 22:00:06
签约一家娱乐公司,这件事情,陆凡怎么可能没有想过。
实际上,在觉醒金手指的第一时间,刚刚开始跑龙套的时候,他就已经思考过这件事情了。
毕竟娱乐圈里面,如果只靠自己一个人,单枪匹马的,想要混出名堂,会非常困难。
就比如,之前和《烽火》剧组签约,合同的事情,就让他踩了一个大坑。
当然,那个坑,在那个时间点,他是不得不踩的。
但是如果有团队,那会儿,陆凡至少知道,坑在哪里,而不是像之前那样,两眼一抹黑。
只是签约娱乐公司,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如果随随便便签约,万一不小心签了一纸奴隶合同,那就欲哭无泪了。
而且以他现在的身份和地位,签一纸奴隶合同,也不是没有可能。
毕竟现在他根本没有什么谈判的筹码。
简单思索了一会儿之后,陆凡的心里其实就已经有了计较。
签约娱乐公司,可以!
但是必须谨慎,得待价而沽。
得看对方给出的条件。
条件不好,绝对不能签。
含不平等条约的合同,绝对不能签。
陆凡是这般想的。
他的目光,逐渐变得坚定了起来。
拥有金手指后,签约公司,只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即便一直不签约公司,当个独立艺人,陆凡也有信心,在娱乐圈里面,做出一番成就,无非是花的时间长点而已。
对此,他倒是一点也不着急。
他又不是那种只靠一张脸吃饭的流量艺人,除了脸,一无是处。
有所谓的“花期”限制。
在有作品,有实力的情况下,陆凡给自己的定位是娱乐圈里的常青树。
并不急于争一时的红火。
从这方面来说,即便不签约公司,也不是不行。
当然如果有合适的,口碑不错的公司,陆凡也不介意签约。
毕竟有些零零碎碎的琐事,如果都需要自己去操持,的确很是麻烦。
回到寝室后,陆凡没有浪费时间,直接把歌曲给传了上去。
现阶段的自己,在音乐方面,没有一点名气可言,就是个纯小白。
而且因为没有签约娱乐公司,故而自然也没有丝毫的运作空间。
所以他也只能以独立音乐人的身份将歌曲发布到各大音乐平台上面。
至于宣发,那就只能看明天的宣传片了。
这也是当初陆凡为什么一定要带上这个条件的原因之所在。
歌曲发布后,还有一个审核时间,对此,陆凡倒是一点也不担心,他直接给周行之发过去了一个信息。
差不多两个小时后,也就是晚上八点钟左右的时候,陆凡就分别接到了各大音乐平台那边打过来的电话,或者是发过来的信息。
除了通知他的歌曲已经完成了审核,还告知了一些歌曲发布的细节问题。
对于各大音乐平台,实际上,也就是三家,熊猫、企鹅、天籁,对于他们的高效率,陆凡也有点吃惊,这会儿,他只能感慨:果然是朝里有人好办事!
若是没有《烽火》剧组,没有王义明背后关系的干预,光是审核,估计都要三天左右。
对于《光的方向》这首歌,陆凡的定位其实非常清晰,就是打开自己的知名度。
至于平台分成、数字销售、版税管理、商业授权、同步许可等,陆凡并不是很在意。
最重要的是,他也没有精力去操持这么多零零碎碎的事情,要是有个工作助理,应该会好很多。
好在这个世界的夏国和前世的华国不一样,对于盗版的打击极为严苛。
所以这个世界,基本没有盗版可言。
当然,前提是要完成版权注册。
对于这方面的事情,陆凡在经过一番网络查询后,多少还是知道一些的。
所以,这件事情,早就在《光的方向》这首歌创作出来的第一时间,他就已经去做了。
成功注册了版权。
完成了版权注册,接下来,只要是商业活动,不管是电台还是演唱会什么的,若是想播放或者演唱这首歌,就必须得联系他,寻求授权,否则就是侵权行为,罚款会罚得他们怀疑人生。
明天,《烽火》剧组就要放出第一支宣传片了。
趁着牢李还有一点热度,榨取一下他的剩余价值。
陆凡相信,除了剧组的官方围脖,官方音符等渠道,一众主演、主要的配角演员、剧组的创作团队应该也会下场摇旗呐喊。
除此之外,《烽火》这部剧背后的出品方,各个投资公司应该也会出力。
比如买点水军在网络上面带带节奏、吹吹牛逼。
这些都是常规操作了。
也是娱乐圈里面心照不宣的一些暗箱手段。
这些事情,陆凡因为刚刚踏入这个圈子不久,知晓的并不多,但是两世为人的他对此也不是一窍不通。
就是其中的一些细节,不是很清楚罢了。
抚平心绪,看了看时间,发现夜幕已然垂下,陆凡便是不再多想,躺到床上,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和往常一样,他早早的就醒了过来。
看了看天空,灰蒙蒙的,还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陆凡并没有出去运动,而是跑到阳台上面锻炼了起来。
阳台空间不大,但是做点俯卧撑、深蹲什么的,还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将玻璃门拉上,也不会打扰到里面正在熟睡的马有才。
锻炼了一个小时左右,浑身大汗淋漓,陆凡去冲洗了一下,紧接着,就去了食堂。
除了自己吃的早餐,他还给马有才带了一些回来。
早餐后,无所事事的陆凡待在寝室里面刷起了手机。
班级群和室友群都看了一下,消息很多,基本上都是在讨论实习或者毕业论文之类的事情。
无论是在班级里面,还是在寝室内,陆凡本就是小透明一般的存在。
所以即便他一直潜水,不发一言,也没有人会注意,更没有人会@他。
对此,陆凡自然是乐见其成的。
反正他也不想去应付那些没有什么意义的事情。
九点左右,马有才醒来,简单收拾了一下,吃了点陆凡带回来的早餐,这家伙就再次离开了寝室,扎入了图书馆。
也就在他刚刚离开,没过多久的时候,一条短信提示音突地响了起来。
陆凡看了一下,是银行到账提醒,十万块!
看着手机短信里面的内容,他不禁有些感慨。
累死累活,演了这么久的戏,片酬加起来,还不到两万,一个OST授权,就拿到了十万。
陆凡不得不感慨,演员在刚刚入行,没有知名度的情况下,想挣点钱,委实不容易。
是的,这笔钱,就是《烽火》剧组给的OST授权费用。
合同还是补拍那天签的。
对于这笔钱,陆凡没有丝毫客气,直接收了下来。
虽然将《光的方向》授权给《烽火》作为主题曲使用,是件双赢的事情,但这毕竟是自己的劳动成果、智慧结晶,收点报酬也很合理。
退一万步讲,即便不用《光的方向》这首歌作为OST,王义明同样还得去找别的歌曲。
指不定还需要定制,花费可能会比这个数字高得多。
而且,实话实说,十万的费用,其实是比较厚道的。
对比《烽火》这部戏的制作费用,绝对是九牛一毛。
陆凡没道理给王义明背后的制作公司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