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阴阳五行学说

一、阴阳学说

阴阳,是中国古代的一对重要哲学范畴。阴阳学说是研究自然界事物的运动规律,并用以解释宇宙间事物的发生发展变化的一种古代哲学理论;是中国古代朴素的对立统一论,是人们借以认识世界和解释世界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和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它既可以代表两个相互对立的事物,也可以代表同一事物内部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阴阳最初的含义甚为朴素,是指日光的向背而言,即向日光者为阳,背日光者为阴。向阳的地方光明、温暖;背阳的地方黑暗、寒冷,于是古人即以光明、黑暗、温暖、寒冷分阴阳,经过漫长的历程,其含义被渐次引申。

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本身是阴阳对立统一的结果。宇宙间一切事物都包含着阴阳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如白昼和黑夜,晴天与阴天,炎热和寒冷等。由于阴阳的变化构成了一切事物,并推动着事物的发生发展。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阴阳是对自然界一切事物对立统一双方的概括,它并不局限于某一特定的事物。具体事物和现象的阴阳属性见表2-1。

表2-1 事物阴阳属性归纳表

事物的阴阳属性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其相对性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表现在一定条件下,阴阳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另一方面则体现了事物的无限可分性,即阴阳之中还可以再分阴阳。故《素问·阴阳离合论》说:“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一)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相互间密切联系着的四个方面:阴阳的对立制约,阴阳的互根互用,阴阳的消长平衡,阴阳的相互转化。阴阳之间,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促进,这是中医学中阴阳之间最基本的关系。而阴阳的相互消长与互相转化,是阴阳的基本运动形式。在阴阳对立、互根、消长、转化的过程中,不断发生由量的变化到质的变化,从而推动事物的向前发展,维持着阴阳之间的相对协调与平衡。

1.阴阳的对立制约

指自然界的一切相关事物和现象,都存在着相互斗争和相互抑制的两个方面。

阴阳对立制约的观点,一方面是指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或现象在特定的条件下,都存在截然相反的两种属性,其属性双方是相互对立的、相互排斥的。如上与下、动与静、升与降、出与入、昼与夜、明与暗,以及寒与热、水与火等,这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阴阳对立的特性。另一方面是指在属性相互对立的基础上,阴阳之间的相互制约。如夏季本应炎热,但夏至以后,阴气却渐次而生,用以制约炎热的阳;冬季本应严寒,但冬至以后则阳气渐复,用于制约严寒的阴。相互对立着的双方,一方总是通过斗争对另一方起制约作用。在人体的正常生理状态下,阴阳两个对立面,不是平静和互不相关地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而是在相互排斥、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完成着人生的生长壮老的变化。

2.阴阳的互根互用

即阴阳双方互为存在的条件。阴阳的互根互用是指相互对立的事物或现象之间,始终存在着相互依存和相互为用的关系。

阴阳互根互用的观点,即阴或阳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单独存在。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所以说,阳依存于阴,阴依存于阳,每一方都以其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条件。

对人体而言,亦存在这种阴阳互根互用的关系。《医贯砭·阴阳论》指出:“阴阳又各互为其根,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阳统阴而基于阴”(《医原》),这是人体生命活动的必然条件。就气血而言,气为阳,血为阴,气能生血,血能养气,二者缺一不可。如果阴阳双方失去了互为存在的条件,互根互用关系遭到破坏,即出现“孤阴不生,独阳不长”,甚至出现“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的情况,生化和滋长消失了,人的生命也就停止,这就是阴阳互根互用的道理。

3.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阳的消长,是指阴阳的运动形式,或者说量的变化。消长平衡是指阴阳双方的数量、比例总是处于不断消减与增长的变化之中。此长彼消、此消彼长、此长彼亦长、此消彼亦消。阴阳消长变化维持在一定范围内,是阴阳处在相对的动态平衡中,实质上是阴阳双方和谐有序的状态,称为阴阳平衡、阴平阳秘,在人体则表现为生命活动的正常状态。如果阴阳消长变化超过一定范围,阴阳平衡遭到破坏,称为阴阳失调、阴阳失衡。

以人体的生理功能而言,各种功能活动(阳)与营养物质(阴)之间,也不断处于阳长阴消和阴长阳消的运动变化之中。如果这种消长过程超过一定的限度,不能保持相对的平衡,就会出现阴阳的偏盛偏衰,在人体则呈现“阴盛则阳病”或“阳盛则阴病”的病理状态。

4.阴阳的相互转化

指对立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阴转化为阳,阳转化为阴。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则阴阳转化是在量变的基础上的一个质变的过程。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如自然界的气候,属阳的夏天可以转化为属阴的冬天,属阴的冬天可以转化为属阳的夏天;人体的病证,属阳的热证可以转化为属阴的寒证,属阴的寒证可以转化为属阳的热证。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也不乏由实转虚,由虚转实、由表入里、由里入表等阴阳转化的例子。

(二)阴阳学说在中医护理学中的应用

1.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的组织结构既是有机联系的,又可以划分为相互独立的阴阳两部分。人体脏腑组织结构的阴阳属性,就部位而言,上部为阳,下部为阴;体表为阳,体内属阴;背为阳,腹为阴;四肢外侧为阳,内侧为阴。以脏腑来说,六腑属阳,五脏属阴。五脏之中,上部的心肺属阳,下部的肝肾属阴。具体到每一脏腑,则又有阴阳之分,如心有心阴、心阳,肾有肾阴、肾阳等。所以,《素问·宝命全形论》说“人生有形,不离阴阳”。

2.解释人体的生理功能

人体各部的生理功能以及整个生命活动的正常运行,都是阴阳双方保持着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的结果,如属于阳的功能活动和属于阴的物质基础之间的关系就是这种对立统一的协调关系的体现。人体的生理活动是以物质为基础的,没有物质就无以产生生理功能,而生理活动的结果,又不断促进着物质的新陈代谢。人体功能与物质的关系,也就是阴阳相互依存、相互消长的关系,如果阴阳不能相互为用而分离,人的生命活动也就终止了。正如《素问·生气通天论》所说:“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3.解释人体的病理变化

疾病的发生是正邪相争,阴阳失去相对平衡,出现偏盛偏衰的结果。病邪有阴邪、阳邪之分,正气包括阴精和阳气两个部分。病邪侵入人体,可出现阴阳偏盛的病理变化,阳邪致病,可以使阳偏盛而阴伤,从而出现热证;阴邪致病,则使阴偏盛而阳伤,从而出现寒证,即所谓“阳胜则阴病,阴盛则阳病”。人体的正气不足,就会出现阴阳偏衰的病理变化,阳气虚不能制阴则出现寒证,阴液亏虚不能制阳则出现虚热证,即所谓“阳虚则寒,阴虚则热”。若机体阴阳双方虚损到一定的程度,常可致对方的不足,而出现阴损及阳或阳损及阴的病理变化,最终引起阴阳两虚。

4.指导疾病的诊断

由于疾病的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所以尽管疾病的临床表现错综复杂,但都可以用阴证或阳证加以概括。正确的诊断首先要分清阴阳,才能执简驭繁,抓住本质。

5.确立疾病的治疗和护理原则

由于阴阳的偏盛、偏衰是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则,因此,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就是治疗和护理的基本原则。如寒证用温热药、热证用寒凉药、虚证用滋补药、实证用攻下药等治疗原则和所采用的护理措施,都是在调整阴阳这一基本原则指导下确立的。

6.指导养生防病

人生活在自然界中,与自然界环境息息相关,外界环境中的阴阳消长势必影响人体阴阳的变化。要保持体内阴阳协调,必须适应自然界的阴阳变化规律,春夏季节要保养阳气,秋冬季节需固护阴精,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维持体内外环境的统一,达到养生防病保健的目的。

二、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属古代哲学范畴,是以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特性及其运动变化规律来认识世界、解释世界和探求宇宙规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五行学说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所构成,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中医学的五行学说,是以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来解释人体的生理、病理及其外在环境的相互联系,从而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五行,“五”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行”即运动变化。五行就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运动变化。

古人根据五行的抽象特性,运用取象比类和推演络绎法,将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象归纳于五行之中,并用五行之间生、克、制、化理论来阐释各种事物和现象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1.木

古人称“木曰曲直”。曲,屈也;直,伸也。曲直,即有屈有直之义。是指树木的生长形态,其枝干曲直,有向上向外自然舒展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属于木。

2.火

古人称“火曰炎上”。炎,热也;上,向上。是指火具有温热、上升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温热、升腾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属于火。

3.土

古人称“土爰稼穑”。春种曰稼;秋收曰穑。“稼穑”,是指土具有承载和生化农作物的作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属于土。故称“土载四行”“土为万物之母”。

4.金

古人称“金曰从革”。从,顺从、服从;革,革除、改革、变革。“从革”,是指“变革”的意思。引申为凡具有清洁、肃降、收敛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属于金。

5.水

古人称“水曰润下”。“润”,湿润;下,向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寒凉、滋润、向下运行等作用或性质的事物,均归属于水。

由此看出,哲学上的五行,不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物质的本身,而是物质不同属性的抽象概括。

(三)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

五行学说,将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象进行广泛的比较和联系,运用“取象比类”“推演络绎”的方法,按照事物的不同性质、作用与形态等,分别归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之中,借以阐述人体脏腑组织之间的生理、病理联系,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关系(表2-2)。

表2-2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表

1.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

五行生克制化,是在正常状态下五行系统所具有的自我调节机制。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与制化的关系,从而维持五行系统的平衡与稳定,促进事物的生生不息。

(1)相生规律:

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依次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此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因此,五行相生,实际上是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子行的资生、促进和助长。以火为例,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木为火之母;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土为火之子。木与火是母子关系,火与土也是母子关系(图2-1)。

(2)相克规律:

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依次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因此,五行相克,实际上是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和制约。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图 2-1)。

图2-1 五行生克示意图

(3)五行制化:

制化是五行之间既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生中有克(化中有制),克中有生(制中有化),维持事物动态平衡的规律。所以说五行相生与相克是密切关联而又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如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这就是生中有克;金克木,木克土,而土又生金,这就是克中有生。

2.五行的乘侮规律

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制化关系遭到破坏时,就会出现异常的乘侮关系。

(1)五行相乘:

相乘,指五行中所不胜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制约或克制。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只是相克是正常的、生理的现象,相乘为异常的、病理的现象(图2-2)。

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太过导致的相乘:五行中的所不胜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一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胜一行的虚弱,从而导致五行之间的协调关系失常。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克土,土为木之所胜。若木气过于亢盛,对土克制太过,可致土的不足。这种由于木的绝对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称为“木旺乘土”。不及所致的相乘:五行中所胜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一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使其本身更显虚弱。仍以木克土为例,若土气绝对不足,即使木处于正常水平,土仍难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虚侵袭,使土更加虚弱。这种由于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称为“土虚木乘”。

图2-2 五行相乘相侮示意图

如以肝木和脾土之间的相克关系为例,阐述病机相互影响的相乘传变,有太过导致的相乘“木旺乘土”(即肝气犯脾)和不及所致的相乘“土虚木乘”(即脾虚肝乘)两种情况。由于肝气郁结或肝气上逆,影响脾胃的运化功能而出现胸胁苦满、脘腹胀痛、泛酸、泄泻等表现时,称为“木旺乘土”;反之,先有脾胃虚弱,不能耐受肝气的克伐,而出现头晕乏力、纳呆嗳气、胸胁胀满、腹痛泄泻等表现时,称为“土虚木乘”。

(2)五行相侮:

侮,即欺侮,有恃强凌弱之意。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本身太过,使原来克它的一行,反而被它克制,即反克,又称“反侮”。五行相侮的次序与相克相反,即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太过所致的相侮:五行中的所胜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如木气过于亢盛,其所不胜一行的金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现“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现象,这种现象称为“木亢侮金”。不及所致的相侮:五行中所不胜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一行,反而受到其反向克制。如当木气过度虚弱时,则所胜一行的土会因木的衰弱而反向制约,这种现象称为“木虚土侮”。

如肺金本能克制肝木,由于暴怒而致肝火亢盛,太过导致相侮,肺金不仅无力制约肝木,反遭肝火之反向克制,而出现急躁易怒、面红目赤,甚则咳逆上气、咳血等肝木反侮肺金的症状,称为“木火刑金”。如脾土虚衰不能制约肾水,不及导致相侮,出现全身水肿,称为“土虚水侮”。

五行相乘和相侮,都是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度的克制,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相乘与相侮的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如木气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如《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五行乘侮体现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反常变化,对人体而言则为病理现象(图2-3)。

图2-3 五行相乘与相侮之间的联系

(四)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1.说明五脏的生理特点及相互关系

(1)概括五脏的生理特点:

五行学说,将人体的内脏分别归属于五行,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如木有生长、升发、条达、舒畅的特性,肝喜条达而恶抑郁,故肝属于木;火有温热、向上的特性,类比心阳的温煦作用,心主行血,有温养全身的功能,故心属于火;土性敦厚,有化生万物的特性,脾主运化水谷以营养全身,为气血生化之源,故以脾属土;金性清肃、收敛,肺有清肃之性,以清肃下降为顺,故以肺属金;水具有滋润、下行、闭藏的特性,肾有藏精、主水的功能,故以肾属水。

(2)说明五脏之间的相互关系:

五行学说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理论来说明五脏生理功能的内在联系,即五脏之间存在着既有相互资生又相互制约的关系。

以五行相生说明五脏之间的资生关系:肝生心即木生火,肝藏血以济心,肝藏血功能正常有助于心主血脉功能的正常发挥;脾生肺即土生金,如脾主运化,升清至肺;肾生肝即水生木,如肾藏精以化生肝血。

以五行相克说明五脏之间的制约关系:肾制约心即水克火,如肾水上济于心,可以防心火亢烈;肺制约肝即金克木,如肺气的肃降制约肝气的升发太过;脾制约肾即土克水,如脾运化水湿,可防肾水泛滥等。

(3)说明五脏与自然界的联系:

五行学说将人体的脏腑组织结构分别配属五行,构成了以五脏为中心的生理病理系统。同时也将自然界的五方、五时、五气、五味、五色等也分别归属于五行。以心为例,“南方生热,热生火,火生苦,苦生心,心生血,血生脾,心主舌”(《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将五行中同一行的自然界现象和人体的组织器官联系起来,体现了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性,表达了人与天地相应的整体观念。

2.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五脏在生理上相互联系,病理上相互影响,某脏有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疾病也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以五行学说来说明五脏病变的传变,可以分为相生关系的传变和相克关系的传变。

(1)相生关系的传变: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犯母”两个方面。

母病及子:又称“母虚累子”,指疾病的传变从母脏传及子脏。如肾属水,肝属木,水能生木,肾病及肝,即是母病及子。如肝肾精血不足,水不涵木等。

子病犯母:又可称“子盗母气”,是指疾病的传变从子脏传及母脏。如肝属木,心属火,木能生火,心病及肝,即是子母犯病,如心肝火旺等。

(2)相克关系的传变:

包括“相乘”和“相侮”两个方面。

相乘:是相克太过为病。如肝属木,脾(胃)属土,木能克土,若木气有余,相克太过,其病由肝传脾(胃),即是“木旺乘土”。

相侮:是反克为害。如肝属木,肺属金,金能克木,若肝木太过,反侮肺金,其病由肝传肺,即是“木火刑金”。由于肝火偏旺,影响肺气清肃,则见胁痛、口苦、烦躁易怒、咳嗽甚至痰中带血等症。

3.指导诊断、治疗、护理

(1)指导诊断:

当内脏有病时,人体内脏功能活动及其相互关系的异常变化,可以反映到体表相应的组织器官,出现色泽、声音、形态、脉象等诸方面的异常变化。因此,在诊断疾病时,可以综合望、闻、问、切四诊所得的资料,根据五行的归属及其生克乘侮的变化规律来推断病情。

(2)指导治疗和护理:

运用五行生克乘侮关系可以推断和概括疾病的传变规律,并能确定预防性治疗原则和护理措施。《难经·七十七难》中“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就是运用五行生克关系指导治疗护理的具体体现。在临床上还经常用五行的生克规律来确定治疗、护理原则,如肺气虚的咳喘,用健脾的方法治疗,称“培土生金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