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提现

1.业务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是指存于单位内部用于日常零星开支的货币资金。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应付日常的零星开支,需经常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现金。当库存现金超出限额时,需要存入银行,当库存现金不足时,需要从银行补足。

2.账务处理

根据规定从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按照实际提取的金额,财务会计应当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预算会计应当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将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按照实际退回的金额,财务会计应当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预算会计应当借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的账务处理如表1-18所示。

表1-18 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的账务处理

3.案例解析

【例1-18】 2 × 19 年6 月10 日,某行政单位从零余额账户中提现2 000元,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财务会计:

借:库存现金                    2 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0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2 000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 000

2 × 19年6月30日,该行政单位将剩余的500元现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财务会计: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00

贷:库存现金                     500

预算会计:

借: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00

贷: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