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文献旁证法

长期从事民族学研究的专家学者,认定前人的田野调查资料所编写的民族志,以及形成的相应结论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与此同时,却忽视了一个不该忽视的重大问题,那就是按照民族学的传统,研究者都是要选定很小的社区,乃至一个村庄去调查,然后去编写民族志。在当时的背景下,这样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本身无可厚非,但坚持这样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其时空视野必然很窄,相关资料和结论适用的范围也必然狭窄。但这些资料照例都清晰地标明了其民族归属,比如是哈尼族,还是彝族,都说得确凿无误。而我们当代民族识别所认定的彝族、哈尼族,其分布范围都十分辽阔,从数万到数十万平方公里不等。在这样的范围内,生态差异尽人皆知,但类似宽泛的结论在近年来的研究中几乎到了普遍化的地步,两者在时空场域上,本身就无法重合。对相关口述资料的甄别、认证,时空场域的认证必将放在首位,而口述资料恰好缺乏明确的时空认证。要突破这样的难点,查对历史文献的记载,事实上成了无从规避的唯一选择。

生活在云南路南地区的彝族民众,即所称的彝族撒尼支系民众,在其口述史资料中,都一致认定他们早年生活在滇池边,靠捕鱼为生。其后,才迁入路南地区定居下来,直到今天。从今天的田野调查资料来看,他们事实上已经无鱼可捕,靠饲养牲畜和农耕为生。这就与此前的民族调查结论十分相似,因为此前的调查认证是农牧兼营。而今,面对这样的口述资料,任何理智的研究者都会感觉到意外,很难把这样的口述资料作为生态环境变迁资料去加以利用,很自然地还会质疑这样的口传资料是否符合历史的真实。但若要凭借当代撒尼人的现有文化事实去证明这一传说的真实性,及其发生的时间和空间背景,靠传说本身又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来。在这样的困境面前,查阅相关的历史文献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据《元史·赛典赤·赡思丁传》记载,赛典赤治滇池期间,疏通滇池的海口,排泄滇池水,并形成了连片的农田,从而获得了经济效益,民众也获益,其政绩必然为历代所颂扬。[10]不过在利用这则史料时,也存在着客观的困难,因为文献记载了经过这一事件后,对滇池沿线从事水稻种植的民众来说是一大福音,但对其他民众到底意味着什么,却只字未提。而撒尼人自己的传说,又不能够明确地认定他们离开滇池的时间和原因,两者之间依然无法令人信服。要解决这样的困境,恰好是本研究办法责无旁贷的使命。

今天的口述史研究者显然不能单凭口述资料就事论事,因为传承演绎口述资料的少数民族民众肯定不可能具备生态学和民族学的基本常识,他们只能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不断地重复和传承零碎无序的历史事实要点,要点之间的逻辑关系,要苛求他们的回答,肯定是一场奢望。但今天的生态民族学研究方法却有能力排除这样的障碍,其间的要点仅在于,随着滇池水位的降低和沿湖农田的大规模开辟,滇池的生态系统肯定会发生牵连性的系统变迁,生物群落的结构、物种的构成、水文和水质变化都会接踵而至。这将意味着撒尼人先民此前从事捕捞水产的相关本土知识和技术技能都会因滇池水位的下降而实效,此前的捕捞对象肯定会种群萎缩,他们此前没有能力捕捞的对象肯定会种群扩大。与此同时,随着农田的连片开辟,产权必然落到稻作居民手中,而这样的产权归宿还会得到来自政府的支持和极力保护。但这样的政府决策,肯定会在无疑中扰乱撒尼先民的制度保障,使得他们按照传统的方法捕捞无法顺利稳定实行。这一切才是撒尼居民被迫离开滇池,迁徙到路南的直接原因。

撒尼人为何迁徙到路南,而没有去其他的水域继承自己的传统,这又是一个大的问题。要回答这一问题,有三个要点需要澄清。其一,当时排水造田的区域仅涉及滇池,而不涉及其他的水域,其他水域的捕捞本来是由当地居民据为己有,撒尼人不和他们协议,迁徙其他水域谋生不可能成为现实。其二,撒尼人毕竟是彝族的一个支系,他和其他的支系理应有其传承关系,恢复其传统还要与相关的支系达成协议,这也很容易想到。其三,路南是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岩溶地貌的发育极为典型,突兀的石林与平地相间。在暴雨季节,地表会形成少量的水域,溶洞中的鱼类会回流到地表,因而在某些季节重操旧业,以帮助撒尼人有充裕的时间度过艰难的文化转型期。综合上述三个维度的考量,我们不仅可以认定他们的环境志资料确凿可凭,而且就是发生在元代。同时还可以证明迁徙到路南地区,具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因为在这里既可以从事农牧兼营,又可以从事捕捞,可以在传统的延续和新传统的确立之间,实现平稳过渡。

在这样的研究方法中,时空关系的认定,取决于对文献资料的依赖;而发现其间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仰仗的则是文化的整体观和生态系统的整体观,以及文化生态之间的制衡互动关系的平稳过渡。只要坚持这样的分析要点,那么看似难以取信的传说,也可以得出令人信服并符合历史真相的结论。

同样是高原溶蚀湖的沉积问题,在贵州的苗族中也可以得到相应的口述史资料,也可以澄清溶蚀湖消失的关键原因。其间同样存在着时空界定问题和文献资料的依赖问题。

在贵州的苗岭山区生息着一个苗族支系,即文献中所称的“青苗”。该支系苗族特殊之处在于,金筑安抚司就出自该系,该支系有一个令人不解的远古传说。据称,金氏先辈早年生息在一个被称为山京海子的地方,家族极为兴旺,他们的寨址位于湖水环绕的孤岛中间,任何外人想要进犯他们的根据地时,都会发现根本无法发动进攻,因而不管什么样的战争都能平安度过。其后,敌人刺探到了该家族的一个机密,那就是他们远祖的“心脏”被装在一个大碗中,用酒浸泡着,据说传了几十代人。而且整个家族都要定期祭拜这个“心脏”,这才使得周边充满了水,被绿水环抱。于是该家族的敌人偷走了这个“心脏”。自此之后,山京海就干涸了,金氏家族也随之没落。为了牢记这样的惨痛教训,该支系的苗族不吃任何动物的心脏,因为吃了心脏就会患病而死。这一传说到底是否可靠?发生在什么时间?什么原因导致环境剧变?单纯的民族调查和口述史资料收集肯定无济于事,但对金氏家族的兴旺,文献的记载并不缺乏。事实上该家族从元代就备受元廷重用,进入明代后,继续充任安抚使司,设置广顺州,该家族后裔依然受到明廷的重用,一直充任广顺州的土知州,而且还保留了一块封地,保留了其生活来源。直到清雍正年间,该家族后裔才被正式罢废,朝廷的理由是末代土司金世美干扰了朝廷政策的施行。也就是说,而今能够查到的所有文献记载,只字未提及环境变迁问题,也没有记载风俗习惯问题,更没有提及“心脏”被盗走的问题。这样一来,口述史资料和文献之间几乎是鸿沟之隔,两者互不关联,以至于传说中的细节发生在什么时间、地点,因何而起,都查不到证据。

如果进一步查看清代典籍,就不难发现,无论是《清实录》还是《清史稿》,都明确提及在贵州的喀斯特山区,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推行棉麻种植,各族乡民模性种麻,外销,换取银两,完成朝廷地丁银的缴纳。[11]但种棉却遭逢失败,因为喀斯特产区阴雨连绵,棉花容易霉烂,仅仅种麻取得了成效,因此取名“麻山”,或者“海马”一类的地名。其中的“海马”就是苗族对“麻”的音译。当代的田野调查很容易加以取证,因为所有传承至今的麻园,位于喀斯特峰丛洼地底部,土壤中还保存着湖相沉积的铁证,足以证明从康熙年间开始,其实是排干了湖水种麻。贵州喀斯特山区大量溶蚀湖的消失,显然是这一政策派生的后果。以这样的现实资料为线索,其实不难证明,传说中溶蚀湖的消失,显然不是“心脏”被偷的结果,而是种植结构转型所派生的生态变迁。

进一步的田野调查还可以注意到,早年,苗族乡民将这样的溶蚀湖是作为猎场去使用,利用动物饮水的机会加以猎获。在这样的生计方式下,苗族自身绝对不会排干溶蚀湖,而自造绝路,但如果另有生财之道,排干溶蚀湖就会转变为人人心甘情愿去做的事情。更由于苗族的传统狩猎都要将牲畜的部分留下来,以此答谢大地赐给猎物的恩惠,同时还要借此给猎获的动物送葬,确保灵魂投胎,以备下次猎获。不吃心脏显然是早就有的传统,上述口述史资料是粘连起来的,以便为习俗提供依据而已。至此,我们最终都可以得出贴近历史真相的可信结论,那就是上述环境史资料定型的时间,应当是清朝的雍正时代,也就是土司最终被罢废的时代,把土司的罢废与祖宗灵魂的信仰粘连起来的契机,就是产业转型引发的生态变迁。经过这样的粘连后,所有民众都容易接受,因为可以在现实的生活中找到物证,又和自己祖上的记忆存在着逻辑关系,这显然是政策推行中无意诱发的负效应。

类似的情况在环境志研究中几乎是俯拾即是,只要抓住环境中的稳定因素,基本特点,相关生物的基本生物属性,又同时兼顾到口述史资料中的具体细节与文献记载的时间、空间的重合点,那么不仅环境变迁的实情可以得到清晰的说明,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成因一并可以得到澄清。